1、签证申请表:完整填写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2、两张白底彩色照片(3*4cm)
3、护照原件
—护照有效期在回中国之后不少于三个月
—护照内不少于两页空白签证页
—护照签发时间在最近十年之内
—对于非中国籍申请人:必须持有中国居留许可,其有效期在签证申请人回中国以后仍须有效。
—两份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以往所有签证复印件
4、医疗保险(外交护照持有者无需提供)
在签证有效期内,且适用于申根国,保险额不低于3万欧元,包含紧急医疗和医疗遣返的费用。
5、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只针对中国公民)
6、食宿证明: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
7、活动的所在国主办方的邀请函原件
需使用正式的信头纸,并须明确包含如下信息:
—访问的目的和停留时间
—详细的日程和路线安排
—注明学习/体育活动的费用以及支付费用的单位;
—注明整个停留期间的住所
8、中国文化或体育机构的证明信原件
需使用公司的正式信头纸并加盖公章,并明确包含如下信息:
—该机构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适用)
—确认参加函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
—此项材料须经由外办递送至领馆方有效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
如果邀请方或中方机构不予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申请人应提供自己的偿付能力证明,比如个人银行对账单。
9、未成年人(18岁以下)
学生证+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
—准假证明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复印件一份
未成年人与双方家长/单方家长/单独旅行时:
—与双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证明,公证+外交部认证
—与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证明和不同行的一方家长或监护人给同行家长的“出行同意书”(标明旅行目的地国家和具体旅行日期)。两份文件都要公证+外交部认证
—未成年人单独出行: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证明和双方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标明旅行目的地国家和具体旅行日期)。两份文件都要公证+外交部认证
备注:当父母一方或监护人不在中国,“出行同意书”需要在所在国的相关部门去签字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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